2025-07-01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新修订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附件1),从202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现将我院2025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1、项目结题。2021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包含2021年、2022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1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2021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为省教育厅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项。3、延期申请。省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委托项目执行年限依委托单位要求。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延期申请,经科研与开发部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无法结题的须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