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中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现将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不包含其他单位特别委托项目,如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等)。 二、中期检查内容 (一)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二)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省财政厅有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事中绩效评价相关要求以及《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等相关规定。 三、中期检查形式 (一)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前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填报相关中期检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并填写《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二)社科规划办适时赴相关单位开展实地中期检查。通过汇报会形式,由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