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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25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阅读次数: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开展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依据闽教科〔2025〕15号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文件通知,本次我院重点项目指标1项

  2.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四、项目申报管理要求

 (一)坚持质量原则。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推荐项目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导向,重点项目按限额向教育厅推荐

  (二)加强项目审核。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人及其研究内容的审核工作,包括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审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三)保障经费支持。对推荐并立项的一般项目给予一定资助经费。保障项目正常实施。

 五、申报材料要求只要电子版)

 (二)《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1份。

 (三)《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3)盖章PDF电子1份。

  所有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请11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院科研办1606478197@qq.con,邮件标题命名为“**老师2025年度中青年科技类)项目申报材料”。

 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3721357。

附件.rar


 

 

科研与开发部 

    2025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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