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课题分A、B两类,其中,A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设立,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B类由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两类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具体负责。本次申报我院将依托福州大学社科处进行,现将我院A类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范围及类别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研究周期、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