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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 2024-05-17
    各有关单位:现就做好我院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5年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视情撤销立项。(一)2019年至2022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如已完成研究任务,应申请参加本次结题。(二)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2018年及之前(含2018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三)2019年及之前(含2019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如未申请参加本次结题或本次结题未通过,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撤销立项。二、结题成果(一)一般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下同),重点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文章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文章。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一号多刊、报纸等。已有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的,不受此限(
  • 2024-05-14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大学社科处通知,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我院将委托福州大学社科处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1.本项目需要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网址见附件材料,特别注意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不要选择福州大学)。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个人和学院(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系统申请后,于2024年6月3日前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交院科研办(2份加盖公章完整版,1份无需盖章并隐匿姓名、工作单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院科研办联系人邮箱(汇总表模板在附件中)。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2.关于系统申报账号,如忘记登录名和密码,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进行重置。如没有申报账号,请先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人员账号,然后联系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分配申报账号。3.项目负责
  • 2024-05-08
    各有关单位:现将我院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参见福州大学“通知公告”中的《关于我校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我院将依托福州大学社科处进行本次申报工作。一、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二、本次受理申报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
  • 2024-04-25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大学科技处的通知,我院将依托福州大学科技处对本进行申报,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福州大学“通知公告”中的《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的通知》(闽教科【2024】4号)。通知要求申报注意事项转发如下:1、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联合企业等单位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合作项目并签定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产业化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经费筹措等。2、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在省内实现产业化或在省内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3、项目自入选后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4、同一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当年度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不得有在研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也不得以相同或雷同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市、省或国家相关部门项目。5、每个学院或者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
  • 2024-04-17
    各有关单位:现将我院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年申报政策的几点变化1、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2、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3、青年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由“不超过35周岁”变化为“不超过40周岁”。4、增加了“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要求分别进行了说明。二、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一般项目应立足各
  • 2024-04-02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院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类型、资助经费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6万元/项,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项目资助经费于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根据《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榕社科规划〔2022〕1号)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二、研究方向申报项目必须紧贴本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研究条目,原则上与课题指南一致,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三、项目结题时间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依申请可延期一年。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撤项处理。四、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 2024-03-26
    各有关单位: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强大智力支撑。根据省社科联开展主题征文活动通知的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以习近平同志提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重要理念35周年为节点,从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深入研究“三库+碳库”重要理念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为实施生态省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提供有力学理支撑。二、征文主题主题一:“三库+碳库”重要理念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逻辑1.“三库+碳库”重要理念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孕育发展研究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视域下践行“三库+碳库”重要理念的重大意义研究3.“三库+碳库”重要理念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性发展研究4.“三库+碳库”重要理念对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创新性发展研究5.“三库+碳库”重要理念的形成和发展研究6.“
  • 2024-03-22
    各有关单位:现将我院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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