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各党总支,各系,各部处,各教辅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2〕2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并经学校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三、参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6.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且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40%。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未进入前40%,但在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