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大学科技处通知,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择优进行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申报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来院工作满一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已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2.“创新之星”、“雏鹰计划”等项目入选者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卫生健康领军人才等入选者,以及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3.申报人当年只能选择“八闽英才”培养计划子项目(省特级后备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产业领军团队、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其中1项申报。4.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脑机接口人才的支持,不限制申报名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