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福顺恒[2025]政招字第A-172号1.2项目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3项目预算: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1.4最高限价: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保障。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下列特定资格适用于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