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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授予林庆新同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阅读次数:12

福大至诚人〔2024〕20号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至诚人〔2021〕24号)等文件规定,经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同意授予林庆新同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2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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