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3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22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研究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或至少获得一件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如专利证书没有直接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要提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职务知识产权申报表PDF电子版)。特别注意,结题成果产生时间须与项目研究周期相符。
3.财务决算表说明:2026年结题项目需做财务决算(在结题报告书中有财务决算表)。
4.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清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PDF盖章扫描,附件2)和佐证材料(PDF格式)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佐证材料:论文扫描件或相关专利证书,请将有关材料放在在一个PDF文档中提交。其中,论文扫描件只要提供一篇符合结题要求(第一作者、署项目资助号)的论文即可,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等。
(注:电子结题报告书中“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栏内需要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填上,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
三、结题材料提交
1.电子结题材料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中包含对应项目的结题报告(PDF盖章扫描版)与佐证材料(PDF),分别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和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佐证材料”格式分别命名(其中附件3汇总表只要Excel电子版),延期或终止的项目格式参照附件4。)
2.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9月8日前发院科研办联系人邮箱1606478194@qq.com。
院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3721357。
科研与开发部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