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科研管理

转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关于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阅读次数:15

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研究所闽教科规〔2026〕1号文件通知要求,开展我院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结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结题对象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的,撤销立项。

(一)2026年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20年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销立项资格,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结题成果

(一)结题成果应源自课题研究,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直接相关。课题立项前的成果以及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我办不予认可。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得到省级奖励表彰确认;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类机构主办CN刊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机构采纳运用(含经我办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CN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3.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

 上述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教材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课题组在我办立项通知明确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学术文章,可视同在CN刊物发表(多篇只视同1篇)。

(三)结题成果应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课题基本信息的,我办不予认可。

(四)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可列入成果一览表,但应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数量不超过5个)编入结题材料。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成果一览表,不得编入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成果简介(不超过3000字)。

 7.研究总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设计与方法、研究过程与实施情况、研究结果与发现、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等内容)。

 8.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查询截图,被“知网”或“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SCI/SCIE、EI、SSCI、A&HCI、CPCI等外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正式检索机构收录的全文和检索证明。

 9.重要变更表原件。中期前有变更的才提供

 10.结题信息汇总表(见上传的附件2)

 11.相关结题材料模版下载网址。

 https://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512/t20251229_7062093.htm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2.项目负责人按上述材料清单和顺序,分别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结题材料(不超过100页),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

 3.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材料:上述材料清单中的各份材料盖章后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一式2份报院科研办

 (2)电子材料:以“立项批准号+单位+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夹名称,内含上述材料清单中各项材料,以及《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Ecell文档),压缩打包(不超过50M)后发送至院联系人邮箱1606478194@qq.com。

 4.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29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院科研办联系人。

 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3721357。

 附件:1.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2.结题信息汇总表

相关附件:1-2.zip

                                科研与开发部

 2026年5月12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