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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阅读次数: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新修订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号,附件1),202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现将我2025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1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包含2021年、2022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1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2021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为省教育厅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延期申请。省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委托项目执行年限依委托单位要求。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延期申请,经科研与开发部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无法结题的须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026930日。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结题材料上传系统由科研与开发部来完成,无须课题负责人上系统操作。

2、本年度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5918日前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书》中的《四、经费决算表》须经处审核盖章(项目经费属于自筹的“经费决算表”部分不必填报);《五、审核意见》中“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意见”一栏须加盖或部门负责人章及单位公章。结题报告书中“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科研与开发部负责人章及公章,全部签字盖章手续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才能用以扫描。

说明: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拟申请结题请填写《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其他社科研究项目填写《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2)电子材料:建立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以下四个文档,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1606478194@qq.com。

《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②《结题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期刊论文扫描须含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等。注意:所有佐证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④《结题汇总表》电子版Ecell文档)(附件5)。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已录用未正式刊发的论文不能用于申请结题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填写在“项目类别”一栏)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4下结题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919日。

   院科研办联系人:老师,电话:83721357


通知附件.rar

 

 

科研与开发部

2025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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