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学生宿舍和教室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391
项目名称:2024年学生宿舍和教室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1-1 | 1.5匹冷暖变频挂机 | 40台 | 3150 | 126000 | 273000 | 2700 | 工业 | 否 |
1-2 | 3匹冷暖变频柜机 | 10台 | 6300 | 63000 | 否 | ||||
1-3 | 5匹冷暖变频柜机 | 8台 | 10500 | 84000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能效等级优于或等于二级;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者,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投标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zhixin04@126.com,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注:本项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 | 根据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品目号1-1、1-2、1-3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相关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411/t20241112_23591916.ht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591-8789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郑雪妹、张博艺、廖丽松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雪妹、张博艺、廖丽松
电 话: 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