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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教育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阅读次数:20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其中,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我院将依托福州大学社科处进行本次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福州大学社科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年度教育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教育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各单位和申报者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6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61-2022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7.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8.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重点、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二、材料报送。请下载教育学科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认真填写,在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1)申请书7份;(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1份修改说明;(3)成果查重报告1份;(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二)电子材料: 提交保存有上述材料电子版的U盘,并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1606478194@qq.com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根据福州大学社科处的工作安排,我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625日。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院科研办联系人:林老师0591-83797120

         周老师0591-83721357


通知附件下载.zip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科研办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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