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我院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参见福州大学“通知公告”中的《关于我校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https://info22.fz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303&wbnewsid=33230),我院将依托福州大学社科处进行本次申报工作。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省艺术科学规划办下达的申报指标,择优推荐上报。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5、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网址:https://www.mct.gov.cn/)或申报系统主页(网址:https://yskx.mct.gov.cn/)上查询、下载。
6、根据校社科处的工作安排,我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在此日期前,申请人须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并从系统中下载《申报书》,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693216593@qq.com
7、社科处联系人: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院科研办联系人:周莹,0591-83721357,693216593@qq.com
福州大学诚学院科研办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