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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阅读次数:157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学院编制完成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现予以公布。公布期自2022年12月5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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