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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阅读次数:7249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闽教办科〔20204号)。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一般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申请要求

1、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科技类及社科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本次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受理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会议论文必须被EI收录,否则不算,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有录用通知的不行)。

3、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院科研办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统一按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院科研办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二、具体操作

纸质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份,需包含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延期申请报告(延期项目提交)、论文复印件三项内容(纸质结题材料按上述三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行请用荧光笔划出)、论文正文所在页(项目号标注处请用荧光笔划出)。财务决算表均需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

2、纸质结题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各系/部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做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系、部门章。

3、所有延期申请均需要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门在院所意见处填写意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纸质结题材料于2020年5月28日(周)下班前报送院科研办

电子结题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于20206月1日前往院科研办领取已完成所有签章的纸质结题材料。

2、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结题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其中结题报告、财务决算表、延期报告合并扫描,命名为“XXX结题报告”;论文及其他材料(如专利等)合并扫描,命名为“XXX佐证材料”。两个PDF文档大小均不能超过3M,否则将无法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于20206月5日前将两份PDF发送至邮箱693216593@qq.com,并由院科研办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

三、联系人

科研办公室:周莹,693216593@qq.com0591-83721357。 

 

附件1:结题预警项目名单.xlsx

附件2:结题报告�.doc

附件3:延期申请报告.doc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科研办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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