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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阅读次数:7667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文件要求在第3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系、各部处限推荐1名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请各系、各部处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于5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院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四、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1.《系(部处)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1)。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一式2份(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4. 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方式:0591-83788602

 

附件:1.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

 


                                  院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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