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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阅读次数:6876

各系、各部

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闽教办科〔2019〕4号)。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一般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及变更申请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会议论文必须被EI收录,否则不算,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有录用通知的不行)。

3、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项目负责人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需经所在系/部门审核后,并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后报院科研办。

4、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统一按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院科研办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二、具体操作

纸质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需包含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延期申请报告(延期项目提交)、论文复印件三项内容(纸质结题材料按上述三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行请用荧光笔划出)、论文正文所在页(项目号标注处请用荧光笔划出)。财务决算表均需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

2、纸质结题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各系/部门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做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系、部门章。

3、所有延期申请均需要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门在院所意见处填写意见,系/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纸质结题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周一)下班前报送院科研办,同时将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93216593@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莹   电话:0591-83721357   邮箱:693216593@qq.com

办公地址:北门行政楼一楼教务办公室

 

附件:1、结题汇总表.xls

      2、结题报告书.doc

      3、延期申请报告.doc

      4、结题预警项目名单.xls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科研办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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