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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禁止无牌、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在校内行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4阅读次数:5630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秩序,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限电限摩”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于201631日起,禁止无牌、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在校内行驶,禁止电动车进入宿舍区等。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无牌、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应停放在学院指定地点,禁止驶入宿舍区。

三、本规定自201631日起执行。

请拥有此类(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车辆的师生,在201631日前妥善处理好相关车辆,并请相互转告。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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