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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国务院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9阅读次数:4164

学院各部门:
    国务院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按国务院公告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5月19日至21日,校内下半旗致哀;
      (2)5月19日至21日,全校各单位、场所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3)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及住在校内的居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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