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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星级文明宿舍”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7阅读次数:4388

院学 [2007] 2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星级文明宿舍”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类、各专业: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经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研究决定,从四月十五日至四月三十日在全院开展第四届“星级文明宿舍”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要求
    星级文明宿舍的目标要求是:健康向上的政治氛围,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高雅清新的室内部署,整洁干净的内务卫生,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丰富有益的课余活动,团结互利的同学关系,遵规守纪的纪律观念,真诚有理的待人态度,安静宜人的学习环境,明显突出的学习成果。
    二、 参选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宿舍。
三、 学生宿舍星级评定办法
1、评定办法:宿舍内务卫生占60%,学习氛围占15%,政治氛围占15%,其他(参加活动)占10%
2、星级文明宿舍分别设二个级别:五星级(5%),四星级(15%)
3、宿舍内务卫生星级的设定依据五个检查项目确定:
五星级宿舍要求各项指标为优秀,允许一项为良好;
    四星级宿舍要求各项指标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允许一项为一般。
四、 宿舍内务卫生分五项检查内容
1、个人床位                            2、门窗地板
3、壁橱、桌面 、行李架                 4、公共卫生 
      5、整体美观
     五、 参选办法:
1.各类、各专业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全面进行动员,提高全体同学对搞好宿舍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上学年开展星级宿舍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按各类宿舍的评定比例及要求,在各宿舍书面申请基础上,由各类自评推荐初审结果与等级,于4月23日前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部,推选数量由各类、各专业按各专业实际情况定。
2、检查分常规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常规检查以楼管会和院检评小组的检查数据为准;抽查由学生事务与发展部组织实施。
     3、07年4月23日至29日由学生事务与发展部组织专人验收星级文明宿舍。历次抽查、检查中,凡被评为一次不合格宿舍,即不参加五星级宿舍评比,凡被评为二次不合格宿舍,即不参加四星级宿舍评比。
     六、 奖惩条件
    1.凡在此评选过程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的宿舍,张贴相应星级。被评为五星级的宿舍颁发星级宿舍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 不合格宿舍所在成员,而没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者:
(1)取消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等一切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2)取消本年度勤工俭学评定资格;
(3)取消本年度团组织推优资格;
(4)取消该班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评定资格;
(5)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通报所在党支部。
3.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将根据评比结果,对类工作较认真,经类初审上报最终获奖率(类上报获奖宿舍/类上报参评宿舍)较高的辅导员,评选出最佳组织申报奖。
    希望各类、各专业班级宿舍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将宿舍管理工作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效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学院第四轮“星级文明宿舍” 评选工作。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学生事务与发展部
2007年4月15日
 
 
主题词:学生管理  宿舍  评选  通知
  送:校学生处,宿管中心,院办,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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