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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第九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阅读次数:256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争取在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决定启动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4月~20235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各单位需加强对参赛项目的资格审查,确保每个推荐赛项目都具备完全的参赛资格,且所涉及的成果权益、权利等信息真实准确无瑕疵。经审查无误后,与赛报名资料一起提交项目审查表(每个项目提交一份,表格见附件4)。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且代表的参赛单位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1日及以后出生)。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各单位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我院学生均为本科生,以下本科生组的参赛条件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比赛内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届时会将详细报名要求通知至各系,各系于2023年3月5日前以系为单位按要求报陈成老师处(化工楼112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fdzccxcy@163.com。

(二)竞赛

1.初赛:由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参赛团队的作品或项目进行评审。初赛时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初赛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30日

2.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等两个环节,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评定名次。

决赛时间初定:2023年4月20日

     六、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设金奖2个、银奖5个、铜奖10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2000、1000、500元奖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

    2、对院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授予院“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对入围省赛决赛、国赛决赛并获奖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七、其他事宜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比赛;要积极动员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展现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附件:附件1-4.doc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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